发布时间 2018-05-07 16:09浏览 11823
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,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设施工作。我司因此在此公告《珠海市合顺兴日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,公告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11日。
一、基本信息
项目名称:珠海市合顺兴日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
建设地点: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广新路104号-106号
建设单位:珠海市合顺兴日化股份有限公司
二、项目概况
珠海市合顺兴日化股份有限公司(原“珠海市合顺兴企业有限公司”)改扩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广新路104号-106号,新增租赁厂房三和厂房四,新增租赁面积为5754.97平方米。改扩建项目是增加工业厂房,在生产工艺不变前提下增加生产规模,原厂房一和厂房二生产线搬至厂房三和厂房四,原厂房一和厂房二改为仓库。改扩建后年产食品添加剂200吨,清洁剂300 吨,除臭剂400吨,空气芳香剂800吨,洗净剂200吨,干燥剂200吨,抽湿盒7900吨。设有6条生产线。
三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
环保机构、人员及职责:由公司行政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。与环保主管部门、监测单位协调沟通,负责环保方案具体执行与环保措施落实工作。
环保管理制度:有。
环保审批手续及“三同时”执行情况检查: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